小编叨叨念
距离上一批通过一致性评价目录的公布,已隔两月,掐指一算,下一批通过的目录即将到来!(文末附:近两月完成审评的一致性评价品种)
兴不兴奋?
不。
激不激动?
不。
从第一批通过一致性评价目录公布时的热烈欢呼,到现在的心平气和心如止水,到底经历了什么?
“优先使用”有点模糊
自一致性评价全面展开之时,即提出“优先采购、优先使用”的优惠政策: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,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,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。(出自:国办发2016 8号文)
到最近半年,浙江、上海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苏、辽宁、吉林、广西、青海等约13个省市陆续发布公告: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给予“直接挂网”采购,医院优先采购使用。
从优先采购、医保支付、到优先使用,这顶层设计可以说相当完美,尽管国家和地方都在号召优先使用,但这实际上只是建议、并未强制执行,例如佛山市发布的“药品集中采购方案”就不采纳“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优先使用一致性评价品种”。
于是,“优先使用”仍然是个模糊的概念。
“价格”欲涨还休
一致性评价数百万的硬性成本投入,加上原料药、辅料、包材的改进,势必提升了生产成本。
趁着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优势,想说把价格涨一涨,
然而:
国家层面,对通过评价的仿制药持“不涨价”的态度。国办(2018)20号文对仿制药的表述是“性价比更高”,对仿制药提出“有升有降、科学合理的采购价格”。
多个省市表示,要取“多省最低价”,几个回合下来,价格只有“稳步向下”。
医疗机构方面,对仿制药的概念更是“质优价廉”,不然如何说服医生和患者,从熟悉的原研药改用仿制药呢。
“原研”降价连连
仿制药升价不得,原研药降价不断。
今年4月和6月,国务院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、减按3%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。随后又有药价谈判、不纳入医院药占比、医保报销等加快降价的组合拳,原研药价格不再“遥不可及”,进口药降价“潮”已至。
再加上市场教育层面还没有对仿制药完全接受,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生都倾向于选择原研药。
“医院”终于发话!
“替代原研、优先使用”,国家层面已给出大框架,地方也在大力号召,但最终将政策落实到药品使用上的决策权,还是在医疗机构手里。
此前,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曾发布《关于接收新药资料申报的公告》,表示该院已有“一品两规”的品种,或与在院药品质量或价格层次相同者,不再接受申报。虽然没有明指,但基本上就意味着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也将被该医院拦截在门外。
近日,网上流出一则“武汉大学人民医院(湖北省人民医院)关于推进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工作的公告”,该公告毫不含糊地表明“该院将在药品采购中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,同时建议临床医师在开具医嘱时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”。(虽然未有官方公布,暂且把它当做一粒“定心丸”吧。)
医院层面的发声,意味着其在对原研药和仿制药的态度已经有所松动,政策开始渗透到临床一线。
此外,辽宁省又有新措施:增设临时采购,2018年前各级医疗机构可临时增加采购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物;仿制药中对于国家基本药物和肿瘤靶向治疗药物不计算药占比。(出自:辽宁省政府《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》)
国家卫健委要求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。(出自:国家卫健委《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》)
这一系列举措都有助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替代原研药。
那么,上述做法会不会被其他省市和更多医疗机构效仿呢,且看后续公告。
最后附上,极有可能出现在下一个“通过一致性评价目录”的品种:(出自有限数据和小编脑补,仅供参考)
